上海电机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工作职责:
1.组织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、政策及法规,传达和组织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。
2.制定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,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阶段性总结;建设并管理好有关语言文字工作各类信息资料档案。
3.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,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融入、贯穿到教学过程、大学生素质教育、校园文化建设之中。
4.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,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,做好测试员的培养、管理、考核、后续培训工作。
5.协调、管理、组织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日常工作。
6.积极推广普通话,指导并负责组织落实教师、学生的普通话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,努力提高全校师生的普通话水平。
7.完成上级语委、教育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组织架构:
主任: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
副主任:教务处处长
成员:党委办公室、党委宣传部、院长办公室、人力资源处、研究生处、学生处、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,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。
秘书处设在教务处
办公电话:38223032
办公地点:临港校区行政楼331室